首先,大家都知道,如果一名球员除手和手臂以外的身体任何部分位于对方半场(不包括中线)且比球和对方倒数第二球员更靠近对方球门线,那么他就是被视为越位。地点。需要注意的是,处于越位位置并不构成犯规。
那么如何判罚越位犯规呢? 《2020/2021年度足球比赛规则》给出如下解释:
当队友传球或触球时,球员越位。然后,球员在被判越位犯规之前,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实际比赛:
在球队成员传球或触球后接球或触球干扰比赛,或者
干扰对方队员,包括:
- 通过明显阻挡对手的视线来阻碍对手处理球的能力,或者
- 与对手争夺球权,或者
- 有明显的近距离触球尝试,并且该动作影响了对方球员,或者
- 做出明显影响对手控球能力的动作。
在以下情况后触球或干扰对方球员:
- 球从球门柱、横梁、比赛官员或对方球员处弹起或偏转。
- 球是在对方球员有意扑救后发出的。
本文暂时不谈其他情况(关于“救球”和“故意触球”的区别,请看传送门:),我们主要分析一下越位位置的“大前提” 。首先是球员的有效触球部分必须在对方半场,这个比较容易理解。通俗地说,只要球员的有效触球部分越过中线,他就必须开始警惕落入对方设置的越位陷阱。
(2018年中超联赛中,短时间内出现过两次与“半场结束”相关的争议越位判罚,两次都是鲁能外援塔尔德利在对阵重庆斯威的比赛中被判越位,他显然没有还没有越过中线,这是一个明显的误判,他的嘴似乎在说“中线”;而第二次(我只能找到这张图片,请原谅清晰度),他的有效接触部分。貌似越过了中线,但从这个角度无法准确判断,这个边裁显然缺乏证据)
至于第二个前提“并且比球和对方倒数第二名球员更靠近对方球门线”,大家都知道倒数第一名球员往往是守门员,所以越位前提是通常被认为“只要比球更近”。如果守门员以外的最后一名防守球员距离球门线更近,那么他就越位了。”事实并非如此。试想一下,如果守门员进攻,而守门员身后有一名后卫,这种错误的解释会不会站不住脚?因此,判断越位最简单的方法是直接将守门员算作对方球员,然后看进攻球员与对方倒数第二球员的位置关系。
这种情况不算越位
另外,“比球更靠近对方球门线”,也称为“球前人”,是指如果球出手的那一刻,人在球后面,则不存在越位,但极易被误解为“朝球方向”。回传不属于越位。”事实上,“传球时,接球球员在球的后面或与球平行”与“向后或平行方向传球”不能划等号,因为越位取决于“人与球的位置关系”,而不是“球的方向”。向后传球时,如果队友此时在球前面,则将球释放,然后向后撤退接住球,他依然会是同样,向前传球时,如果队友在球后面并向前接球,则不属于越位。
10 号进攻球员将球传到后场。传球瞬间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友(9号)后退接球/抢球。这是越位犯规。
因此,“如果球员直接接到角球,则不存在越位犯规”可以理解为,在开出角球的那一刻(球的位置被认为是在球门线上),所有进攻场上的球员位于球后面或与球平行。 (站在球门线内侧或球门线外侧都被认为是在球门线上,与未出手的球平齐),而不是因为向后/平行传球。另外,根据规则,球员直接接到队友掷界外球或球门球,不属于越位犯规。
这就是这个问题的全部内容。如果您有任何疑问,请在评论区留言!
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,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。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 请联系本站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://xuanwufeiyang.com/html/tiyuwenda/6655.html